潇水无歌 发表于 2020-5-2 07:00

办法好 可以进一步完善

本帖最后由 潇水无歌 于 2020-5-2 07:01 编辑

办法好 可以进一步完善

    学校采取让学生考核和评价教师的办法,如果学生具备了考核和评价教师这些工作的能力,考核和评价的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教师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这样的评价是行得通的,学校应当积极采纳。例如,学生对教师上课是否迟到,早退、空堂,是否有乱收费行为,是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差生,是否及时批改学生作业,是否按时参加学生组织的活动等进行记录,并将记录结果上交学校领导,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再由学校领导把学生的评价适时反馈给教师,不仅能让教师及时改正自己的失误,还能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学校还让学生参与对教师的评价 “打分”,评分结果也作为教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教师认为欠科学,因为学生对教师的工作该如何“打分”有时把握不准,并且有时会凭个人好恶去随便“打分”,从教师的这些担心我们不难发现,教师并不否认学生参与评价教师,更没有人反对。关键是要让学生考核和评价教师的办法比较科学,不要把教师的所有工作都让学生来评价“打分”,特别是那些学生不好把握或者说根本把握不准的工作也拿去让学生“打分”,更有甚者,一学期结束,让学生凭自己的好恶给老师一个印象分。只要学校管理者本着关心教师、帮助教师而不是甄别教师的评价目的出发,认真吸收教师的这些意正确见,并依据这些意见对学生参与评价教师的办法修改和完善,学校和教师都会享受到学生评价教师所带来的成功与快乐,真正收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的积极效果。

梦回青河 发表于 2020-5-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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