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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答金筑子先生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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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金筑子先生的批评
  原载《大中华诗词论坛理论版》




  金筑子:
  孙先生很努力,很辛苦,精神可佳!但你把南北朝时代古人的骈文规律句子尾字粘对法去考证所有对联,这就把自己套进了死胡同,因为对联可讲马蹄韵,可不讲马蹄韵!而且对联句中的平仄系借用诗的平仄规律,与马蹄韵毫不相干,孙先生却依据余德泉理论照本宣科,使自己更加可笑!这只需几句话就可讲清楚的问题,你却要别人先去读你的万言书
  
  孙则鸣:
  
  金先生,记得前几年我们俩在中华诗词论坛百家讲坛当副版主时,经常舌战,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都有长进,那是多么惬意的时光。
  
  可自从去年先生荣升百家总版主之后,先生变了;这篇帖子是近年来先生唯一有理有据展开辩论的帖子了。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金先生能静下心来相互争鸣,我也第一次有理有据地简要回答先生的批评。




  先生最不满的是我的长篇大论。
  
  有道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我研究马蹄韵起步很迟,我在文章和书中已经明确指出,我的文章和书是认真读过当代最具影响力的余德泉先生的马蹄韵著作之后的再研究。
  我赞同对联句脚应当有篇法规定,但我不赞同余先生把律句句法规则与篇法规则混为一谈的主张。
  所谓不破不立,要想恢复古人对联句法声律规则的本来面目,首先就得证明余先生的双平双仄递换的篇法规则不正确。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从两方面着手,第一、选取大量合适的对联样本,具体分析归纳它们的句脚组合规律,证明余氏规则的无效性;然后重新归纳出与古人创作实践篇法吻合率高的简明新规则;第二、从声律规律的本源上探究为何余氏规则不合理,并证明本人归纳的新规则的合理性。




  基于上述目的,我的文章就只能长而不能短的原因,先生您说过自己三十年就研究了马蹄韵,却不敢把原文晒出来,为什么?现在您只是择要说了简单的几句话,请问,您这几句话能够证明余氏规则和本人的研究错了吗?您的几句话能说服大家接受您的主张吗?您扪心自问吧。




  其次,论坛里面的几位朋友,都不懂命名的基本规则。任何事物命名都是不可能完全展现该事物的内涵和外延的。对于一种理论体系的命名更是这样。因此所有命名都是约定俗成的,完全望文生义地理解事物以及理论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只能是笑话。
  例如,白菜不是白色的菜,地瓜不是瓜,等等等等。完全生搬硬套地望文生义去理解马蹄韵的合理规则,同样是十足的外行话。此外,任何事物是可以有多种命名的,例如红薯又名白薯、地瓜等等。对联句脚组合规则也可命名为马蹄韵、对联韵,联脚平仄组合律……等等等等。这些命名中采用哪一种命名最好,也是有讲究的。对此,我将另文专论。有兴趣的朋友不先妨读一读命名理论方面的专著,网上是查得到的,那样咱们才有对话的平台。




  再次,我国声律理论是一个巨系统,古体诗、近体诗、宋词、元曲、对联,都属于这个巨系统的分支,各个分支并非孤立存在的个体,它们背后一定有普遍遵守的共同规律,也有自身独自遵守的个性规律。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研究马蹄韵或是近体诗,本人的《诗词赋联形式通论》之所以命名为通论,就是采用系统论的方法,试图阐述清楚每个分支的共性和个性。我的通论的具体论述肯定存在许多瑕疵和不足,但我的采用系统论研究的大方向很可能是正确的。常熟理工学院许霆教授在推荐信里就指出了这一点。——这也是我的文章和书容易长篇大论的原因。
  
  其实,个人何尝不希望简明扼要,但既要说明问题,又要简明扼要,需要相当高的写作水平,而我达不到而已,这也是力所不逮、无可奈何的事。个人的文章和书虽然不够精练,如果愿意读的朋友能从中得到某些启发,就是心之所愿了。




  最后,个人认为,一种完善的理论体系,需要多方面的基础常识,当前声律理论研究界,普遍存在缺乏多方位的基础常识的弊病,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研究,很容易走向歧途。最近我准备写一篇短文:《论声律理论研究中的基本常识——兼论马蹄韵的命名》。一己之见,不一定正确,写出来以后供大家批评指正。


  金筑子:
  骈文有骈文的格律,产生于六朝时代;近体诗格律产生于唐代,其平仄规律沿用六朝四声。而所谓马蹄韵,则产生了清末!清末人的马蹄韵只用来分析对联。而余德泉、孙逐明却把清末人的马蹄韵倒过来了,说六朝文、唐朝诗都离不开马蹄韵。我们的分歧就在这里!
  
  孙则鸣:
  金先生根本没有认真读我的文章,说唐诗离不开马蹄韵是余德泉先生的观点,恰恰是我所反对的。我的观点是骈体文句脚规则以及近体诗的粘对规则是对联马蹄韵的源头之二。对联对之既有继承又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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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兄基本上“和而不同”,见着理论探讨与切磋之本色。

粗粗一读,里头的个别措辞,比如金筑子先生的“孙先生却依据余德泉理论照本宣科,使自己更加可笑!”里的“使自己更加可笑”云云,完全可以省减,而应该有更合适的交流语言。

一点看法(泛论,非只针对主帖与二兄):

理论探讨,一样“学海无涯”,理论双方,无须过于武断。不擅于兼听,难能做到有所尊重与基本的度,当非理论探讨之合适途径。方向不明与方式失当,于理于论,皆无太大裨益。


主帖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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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8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星桥 发表于 2022-1-18 04:48
二兄基本上“和而不同”,见着理论探讨与切磋之本色。

粗粗一读,里头的个别措辞,比如金筑子先生的“孙 ...

同感,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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