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乐只 于 2023-5-1 23:27 编辑
碰到格律诗“出律”怎么办? 原创:乐只 格律诗的平仄就像西洋音乐的拍子,不停的律动,平平仄仄,仄仄平平,有没有例外呢?有!如同西洋音乐有切分音的变体,格律诗的平仄也有变化,常常碰到“出律”的情况。 一、传抄错误。 二、今人不知是入声字。 三、平仄变格。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 四、诗人有意为之。如杜甫“千朵万朵压枝低”。 五、一字两声。很多人没有注意,有一种“一字两声”是书上找不到的,不能按照《平水韵》死抠,要从吟诵的角度、声义的角度理解。如: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念平声)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不”念平声)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有万”念平声) ——逐客虽皆万里去,悲君已是十年流。(“万”念平声)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十”念平声) 杜牧“南朝四百八十寺”,历来被认为是无法避免的“十”出律,必须拗救。其实,用客家语琅诵,没有任何问题。“十”在客家话中,可平可入,据说南宋陆游和明末顾炎武均有论证。类似还有“舌”、“石”,如果在唐诗宋词中用作平声,千万不要视为出律,更不要找什么本句和对句拗救。如辛弃疾《水调歌头·席上为叶仲洽赋》:“一壑一丘吾事,一斗一石皆醉。”只要把入声字的塞音韵尾[-p]、[-t]、[-k]去掉、拉长就行了,无须找另外的平声读音,如“十”不用读“chén”、“石”不用读“dn ”。 这种临时一字两声,是吟诵的结果,古人作诗,不同于今天默念,而是用声音作诗,先吟后记,既注重字义,也注重声义。后人不懂吟诵,看见这种“出律”,轻率定义为“拗句”,随之出现一个误导无数学者诗人的“拗救”,什么本句拗救,对句拗救,曲解古人,吓唬后人,该正本清源了! 2018年11月11日 写罢,又发现一例: 《夏至五月中》(唐:元稹) 处处闻蝉响,须知五月中。 龙潜渌水坑,火助太阳宫。 过雨频飞电,行云屡带虹。 蕤宾移去后,二气各西东。 注:渌水的“渌”,客家语可以念平声,“龙潜渌水坑”(平平平仄仄)不存在三仄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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