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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五七绝兄《青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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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梧
凤噫凤凤凤凤凤,漫籍吾侪飚聒声。
吾叶吾枝三历雪,吾枝吾叶惯寒清。

诗庄词媚曲俚俗,大体上讲是不错的。仅就诗而言,律诗求稳,而绝句却也是求变的。从诗史上看,律诗就不存在打油体等等看起来不那么“正经”的情况,但绝句的面貌就丰富多了,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甚至王梵志、张打油、张宗昌都各领一席。

杨八股喜欢这首《青梧》,首先是喜欢它的变,然后更喜欢它的变中求稳,貌似非正统而实际上十分正经。

形式上的怪异是第一眼就看到了的。六只凤,吾枝吾叶颠来倒去,这些“重复”的字面占了一多半,诗哪能这么写!
然后,才能发现作者这么“乱”写都不违规呢。五“凤”连仄,有“飚(飙)”救拗;吾枝吾叶,颠来倒去,合乎平仄之外,还能从古体诗例中找得出这种回环反复的样子来。
甚至还能想到:正是六只“凤”风头太盛喧宾夺主(题写“青梧”),所以后文非反复“吾枝、吾叶”不可,作者藉此以求得形式上的平衡。

内容与主旨上来看,《青梧》是十二分正儿八经的。前半是写人们对于梧桐的习惯性姿态:惊呼特呼、大赞特赞(栖于其上的)凤凰。后半是代拟梧桐发声的“自述”,“三历雪”“惯寒清”既是现状,也是评价,还可以是自许。
这样的情形,现实中比比皆是。比如前一阵DF41、DF100被铺天盖地“凤凤凤凤凤”了吧,是谁“三历雪”“惯寒清”提升了我们的国防科技?比如年年都有高考状元被各大高校疯抢,托起他们的科任老师不就是三历雪、惯寒清来着?……


通观篇章,有感而发,与其说是变中求稳,不如说先有主旨之感慨再求形式之变通,奇而不怪,于无法中见法度,不拘中见沉稳。
个人以为,《青梧》篇是成功的,也是夺目的。




来源: 我读五七绝兄《青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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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颇见笔彩,与诗作,相得益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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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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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耕夫 于 2019-11-3 20:26 编辑

跟着学习。不过平仄上觉得以为古绝可也,私底以为飚是不可以作为拗救的,个见。不妥正之。
只谓诗章青白看,何堪圣手寂寥收。 身前身后等闲论,一瓣心香亘古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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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耕夫 发表于 2019-11-3 20:20
跟着学习。不过平仄上觉得以为古绝可也,私底以为飚是不可以作为拗救的,个见。不妥正之。

想听听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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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漫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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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凤多因此后枝叶重复与之争,此议颇是生动雅正。。。欣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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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言之 发表于 2019-11-3 22:36
关键是漫籍的意思?

如果是“谩”,可能我的理解出问题了。谩,莫、不要。
漫,基本上会被解作遍、全,而没有否定词义项。

字典上也只有谩通漫,未见漫通谩。不知道诗里是否有因为平仄不协而通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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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ozhe

杨逍 发表于 2019-11-3 22:55
如果是“谩”,可能我的理解出问题了。谩,莫、不要。
漫,基本上会被解作遍、全,而没有否定词义项。
...

籍字估计是书册的意思了?或者所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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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言之 发表于 2019-11-3 22:58
籍字估计是书册的意思了?或者所属之地?

籍-借-藉,古文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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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逍 发表于 2019-11-3 23:11
籍-借-藉,古文是相通的。

原来如此~籍-借-藉
通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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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逍 发表于 2019-11-3 23:11
籍-借-藉,古文是相通的。

似乎作为名词时候才可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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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言之 发表于 2019-11-3 23:15
似乎作为名词时候才可通假

在“借”这个意义上肯定是相通的。我前文可能没说清楚,藉-“借”-藉,依赖,这个意义上肯定相通,这样可能更清楚。
这里是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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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逍 发表于 2019-11-3 23:20
在“借”这个意义上肯定是相通的。我前文可能没说清楚,藉-“借”-藉,依赖,这个意义上肯定相通,这样可 ...

好的~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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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4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耕夫 发表于 2019-11-3 20:20
跟着学习。不过平仄上觉得以为古绝可也,私底以为飚是不可以作为拗救的,个见。不妥正之。

参考陆游“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再青”(《夜泊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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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耕夫 于 2019-11-4 07:53 编辑
杨逍 发表于 2019-11-4 00:41
参考陆游“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夜泊水村》)。

呵呵,我以为按正常律法出律了,也并不影响作为一首好作品的存在。比如,此绝就认为是古绝,觉得不无不妥。为什么一定要寻找理由去说道。所谓拗救,一处平能救多处仄,一般少见,道理上是不是也说不过。个见交流,不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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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4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耕夫 发表于 2019-11-4 07:47
呵呵,我以为按正常律法出律了,也并不影响作为一首好作品的存在。比如,此绝就认为是古绝,觉得不无不妥 ...

是的。不是非讲拗救不可,也不是非讲作古绝不可。
拗救,是依照王力先生的说法。还是比较有公信力的,不大有必要去否定他。
另外,听叶嘉莹先生说到过“七言无古绝”,但没有展开讲,所以也不清楚是基于统计还是什么别的依据,故而仅存此一说,不作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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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杨逍 发表于 2019-11-4 09:32
是的。不是非讲拗救不可,也不是非讲作古绝不可。
拗救,是依照王力先生的说法。还是比较有公信力的,不 ...

嗯,交流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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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6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耕夫 发表于 2019-11-4 11:07
嗯,交流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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